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管理,准确掌握我校教学资源配置情况,优化资源使用效率,学校决定开展全校教学仪器设备清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
本次清查覆盖全校各教学单位用于教学、实验、实训的所有仪器设备,包括但不限于:
教学实验设备(如显微镜、光谱仪、示波器等)
实训装置(如机电一体化实训台、模拟操作设备等)
多媒体教学设备(如投影仪、录播系统、智慧黑板等)
专业教学软件及配套硬件
二、清查内容
(一)设备基础信息核对:包括设备名称、型号规格、购置日期、单价、数量、生产厂家、存放地点、责任人等。
(二)设备状态核查:是否正常使用的情况。
(三)账实一致性检查:对照固定资产台账,核查设备实物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,有无盘盈、盘亏或闲置情况。
(四)标签管理规范:检查设备资产标签是否完好、信息是否清晰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清查阶段(2026年03月24日-05月24日):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联合教务处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清查。
(二)清查范围(2026年03月24日-05月24日):公共设备(5天)、医学院(10天)、文科中心(5天),理科中心(10天)、体育中心(5天)。
资产与信息化中心
2026年3月24日